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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是想替我的同事咨询一下。 我有个同事他离婚的时候法院判他买的住房所有权归他,但因女方没住房条件暂时由女方居住。他们是98年结婚的时候买的房子,至今贷款尚未还清,两人没有孩子,2001年分居半年以上后是我同事提出离婚的,最后2002年年初法院判的离婚。如果这样的情况下我同事想还清贷款后卖掉房子,问一下可不可以。如果不可以问一下,类似这样的判决是不是有时间上的效应,或是其他什么条件下我们同事才能真正拥有卖方的许可,不会女方长期占有房子吧。

房屋判决归哪方,他就有权处分房屋。

回复时间:2016-04-18 回复律师:余联刚律师 咨询热线:139-0519-27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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